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南昌市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本次奖励资金申报对象为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企业等单位中,作为技术成果完成人(团队)并实际参与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活动的科研人员。
申报技术转让类奖励,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二、奖励标准与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活动,按照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对科研人员(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比例将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及申报情况综合确定,重点向转让金额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倾斜。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科研人员(团队),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及科研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所有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确保真实、完整、有效。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五、评审与拨付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资金计划,并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至申报单位。
六、联系方式与监督
业务咨询: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联系电话:0791-XXXXXXX。
系统技术支持:XXXXXXXX。
申报单位及科研人员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将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确保政策红利落到实处,共同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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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20: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