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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昌市第二批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奖励资金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昌市第二批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奖励资金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南昌市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本次奖励资金申报对象为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企业等单位中,作为技术成果完成人(团队)并实际参与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活动的科研人员。

申报技术转让类奖励,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技术转让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且已完成技术合同登记认定。
  2. 转让的技术成果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3. 技术转让合同已实际履行,技术交易款项已按合同约定到账。
  4. 转让的技术成果需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对南昌市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奖励标准与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活动,按照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对科研人员(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比例将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及申报情况综合确定,重点向转让金额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倾斜。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科研人员(团队),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及科研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 《南昌市科研人员技术转让奖励资金申请表》(指定模板)。
  2. 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及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 技术交易额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发票等)复印件。
  4. 技术成果权属及无纠纷承诺书。
  5. 技术成果简介、创新点说明及产业化应用前景分析报告。
  6. 科研人员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及在技术转让中贡献的说明材料。
  7.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8. 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确保真实、完整、有效。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 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单位负责初审、汇总并出具推荐意见。
  2. 线上填报:单位指定专人登录“南昌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
  3. 材料报送:完成线上申报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具体地址详见系统通知)。
  4. 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X月X日17:00(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准),线上系统同步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与拨付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资金计划,并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至申报单位。

六、联系方式与监督

业务咨询: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联系电话:0791-XXXXXXX。
系统技术支持:XXXXXXXX。

申报单位及科研人员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将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确保政策红利落到实处,共同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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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2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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